Sunday, July 29, 2007

simulated actions in the first and in the third person perspectives share common representations

試圖了解對方的動作這件事涉及觀點取替(taking the perspective of others),亦即觀察者所看到的事物如同被觀察者所看到的事物,同時,觀察者亦會經歷被觀察者所執行的動作,如同觀察者似乎也正在執行此動作但實際上並沒有真正實行,這意味著我了解他人的動作表徵和我自己的動作表徵一定很相似。作者企圖比較觀察者自己產生(self-generated)和被觀察者產生的動作表徵,亦即第一人稱的觀點(first person perspective, 1P)以及第三人稱的觀點(third person perspective, 3P)的動作表徵比較。作者提出兩個假設,一是根據過去的文獻,心智模擬動作的表徵應該和真正執行動作的表徵相似;二是更進一步地認為不論用第一人稱的觀點或是第三人稱的觀點,都共用相同表徵模擬相同動作。
共有兩類實驗,一類是不用真正執行動作只用心智模擬(simulated trials),另一類則是要真正執行動作(execution trials)。在simulated trials時,共有三個獨變項,以第一人稱觀點(1P)或是以第三人稱觀點(3P)來用心智模擬動作的表徵、抓取物體的角度(0∘,45∘)和目標物圓柱體的大小(3、4、5 cm)。在此時實驗中,為了直接比較第一人稱觀點(1P)或是以第三人稱觀點(3P)在表徵上的差異,利用motor imagery paradigm,亦即要受試採用不同觀點來用心智模擬,想像自己如何執行抓取動作(1P),以及想像一個面對自己的他人如何執行抓取動作(3P);此時,從物體影像出現到想像完成抓取動作的反應時間(RT)即為此實驗依變項。如何抓取物體的動作採用Frak et al. (2001)設計的作業,以自然且舒適的方式抓取物體(45∘)或是以不自然且不舒適的方式抓取物體(0∘),在過去的研究發現,不論是真正執行或是只有心智模擬動作,以不自然且不舒適的方式抓取物體的反應時間都一定會比以自然且舒適的方式抓取物體的反應時間長;利用在目標物圓柱體上做不同的記號,來引導受試用不同角度想像如何抓取物體。在execution trials中,目標物圓柱體是實體,只有一個獨變項,就是抓取物體的角度(0∘,45∘);至於依變項,由於是實際抓取物體,所以以受試的實際動作開始到實際完成抓取動作結束的時間為依變項,亦即運動時間(movement time, MT)。
在simulated trials的統計分析,用3-way repeated measure ANOVA。抓取角度有main effect,而且不論是以哪一種觀點模擬,不自然且不舒適的方式抓取物體的反應時間皆顯著比自然且舒適的方式抓取物體的反應時間長,顯示生物力學的限制不論是心智模擬還是實際執行都有相當的影響以及不同層次的動作表徵的存在所導致的反應時間差異。重要的是,沒有觀點(1P、3P)的main effect,此外,相同抓取角度(0∘或是45∘)在不同觀點(1P、3P)心智模擬的反應時間沒有顯著差異,亦即沒有抓取角度和觀點的交互作用效果,也就是說,不同抓取動作的表徵造成的反應時間差異和以哪一種觀點作心智模擬無關;可能的解釋為觀點取替的優點在於執行動作的肢體和物體的相對空間關係被保留,因此,即使用不同觀點抓取物體,仍用相同的以自我為中心的座標(egocentric coordinates)來執行動作,亦即觀察者本身用來執行動作的座標和被觀察者用來執行動作的座標是一致的
。簡而言之,不論哪一種表徵的某種動作,都採用相同動作表徵。至於execution trials的分析,只用t-test比較不同抓取角度的MT,發現不自然且不舒適的方式抓取物體的反應時間顯著比自然且舒適的方式抓取物體的反應時間長,再次驗證心智模擬動作的表徵應該和真正執行動作的表徵相似。
以上研究結果,似乎支持自身動作(self-generated)和觀察他人動作有相同機制,但實際上,亦有研究認為是不同機制,畢竟,如果無法區分他人和自身,是個很大的問題。此實驗只使用圓柱體當目標物,不論從哪一角度看都是一樣的,或許因此觀點取替的能力的效果在這樣的狀況中並不大,亦即只需要動作表徵即可完成作業,若是使用不同觀點物體長相就不同的物品,是否也有相同結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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